“长寿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9月21日消息,重庆市长寿区发布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的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收取一定数额的食宿费。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颜佳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孤立酒店:房费按照被征用酒店约定的房费收取,餐费按照60元/人/天收取。
二、充电时间
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采集。入住时隔离点(酒店)一次性提前接收,解除隔离时统一结算。
第三,收费的对象
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控制人员。
四。减免费用的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的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
1.具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2.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博士、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之一);
5.上级出台政策要求新调查某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符合减免收费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减免费用对象的,向隔离场所工作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隔离场所工作班核实后,给予减免费用。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集中隔离对象停留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控制小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按规定支付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对拒不缴纳或以虚假信息骗取救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单位承担集中隔离的,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镇雄客户端9月22日消息,云南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镇雄决定对集中隔离场所所有新收治人员实行收费管理。
在收费标准上,隔离期间的生活服务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取,如阳光入住点、县二院入住点、五德敬老院入住点、红水源集中隔离点等。甜蜜旅馆、安曼饭店等城市集中隔离场所,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其余乡镇集中隔离场所,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的生活服务费。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隔离场所停留时,应按标准场地支付一次性费用。各集中隔离场所收取费用后应及时规范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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